经济与管理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管理办法

发布者: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4-19浏览次数:10

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总体部署,制定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计划,开展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1. 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;

2. 检查教师教学行为的规范情况,如按要求提交培养计划、教学大纲、教学进程表及相关教学文件的实际执行情况;

3. 组织学院领导、二级督导听课、看课;

4. 各专业组织教师听课,尤其是听新教师、新课程或学生反映有教学问题的课程,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;

5. 检查各专业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;

6. 检查教师坐班答疑、自习辅导的实施情况;

7. 检查毕业论文进度及指导情况;

8. 组织安排教师座谈会及各专业学生座谈会,了解教师及学生的意见、建议,并及时进行反馈、整改;

9. 检查各类课程建设及教改项目的建设情况;

10. 检查公共选修课、重修课的上课情况。

各专业参照学院提供的模板按时提交以上检查材料,学院汇总后完成期中教学检查总结,拟定持续优化的具体措施;通过学院会议、专业会议等形式,将好的经验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在学院、专业范围内进行宣传、通报;将好的经验、做法在学院范围内推广;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予以纠正、解决。


经济与管理学院

2023年4月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