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排教学任务是教学过程的基础性工作,影响到教师的工作量及绩效考核,影响到教师教学专长的发挥及专业化发展,影响到课堂教学的质量。为规范教学任务安排工作,制定如下排课流程。
1. 教学秘书接收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,导出任务清单。
2. 根据授课语言,在“授课语言”栏选择“双语”、“全英语”。
3. 平台课由学院统一安排任课教师。学院建立相对稳定的平台课师资库,从师资库中抽取平台课的任课教师。
4. 外学院无法安排任课教师的课程,需要本学院协助的,由学院沟通安排协助授课教师。
5. 教学秘书将教学任务清单发至各专业负责人进行核对,如有问题,专业负责人应及时沟通调整。
6. 专业负责人收到教学任务后,根据所在专业教师的教学经验、授课特长以及实际需要安排任课教师,合理使用兼职教师、兼职教授及海外名师资源,关注本专业老师的平台课、跨学院授课安排。模块课不开、起始周有调整、使用机房等特殊情况或者特殊要求,应在教学任务安排表中予以备注。
7. 根据实际需要,可将相同的教学任务进行合并或者分解,确定合理的课程开设班级数以及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。
8. 学院内部无法安排任课教师的课程,需要其他学院协助的,由学院出面与其他学院沟通。专业负责人邀请其他学院教师授课的,需要报学院知晓并同意;其他学院邀请我院教师授课的,也需经过学院认可、协调。否则,产生的工作量不纳入学院考核。
9. 教学秘书在规定的时间内,将教学任务安排结果录入教务系统提交审核。
10. 上课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。学院只向教务处提交因公性质的特殊排课申请,因私原因提出的特殊要求,学院不作受理。
11. 教务处安排、发布教学时间、地点后,如无特殊原因不作调整,任课教师严格遵照执行。确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的,由任课老师向学院提出,统一上报教务处修改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3年4月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