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主持制定的一项国家标准发布实施

发布者:经济与管理学院发布时间:2023-12-03浏览次数:10

2023年11月27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(2023年第13号),我院郝皓教授、许肇然老师及团队主持制定的国家标准《电子商务逆向物流通用服务规范》(GB/T43290-2023)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,2023年11月27日正式实施。该标准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、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、顺启和(深圳)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。

《电子商务逆向物流通用服务规范》(GB/T43290-2023)是继我校主持制定《非危液态化工产品逆向物流通用服务规范》(GB/T 34404-2017)和《逆向物流服务评价指标》(GB/T42501-2023)之后又一项发布实施的逆向物流国家标准,规定了电子商务逆向物流通用服务的基本要求、服务方案、作业与服务、信息服务、标识与追溯、投诉与反馈、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要求,适用于物流服务方提供的B2B、B2C等电子商务模式下的电子商务逆向物流服务。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改善电子商务逆向物流的服务质量,提升电子商务逆向物流的价值,减少资源浪费,响应国家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。

逆向物流是国民经济流通闭环必不可少的部分,也是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,在践行双碳目标和实现国家能源资源的保留、保护环境、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。依托2个省部级学科平台――上海市逆向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、上海市标准化创新中心(物流),我校逆向物流团队积极承担逆向物流与标准化课题,获批国家社科基金、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课题、上海市科委、上海市商委等纵向课题立项,在相关国家标准、国际标准上不断发力,进一步强化了我校在国内逆向物流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。